十四五:遴选300所优质技工院校,高技能人才这样培养!


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



加强规划引导,推动形成、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工学校梯次发展、有序衔接、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。



技师学院是优化技工教育结构和培育大国工匠、能工巧匠的重要载体,重点培养技师、预备技师、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。



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高级工、中级工培养任务,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。



修订技工院校设置标准,完善晋级和退出机制。



落实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,组织开展第二轮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,拓展评价鉴定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、公共实训、技能竞赛、师资研修、就业服务等功能,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。



优质技工院校建设计划

01

以技师学院为重点,在全国遴选300所左右优质技工院校、500个左右优质专业,发挥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,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。

02

支持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建设国家级、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公共实训基地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,承办国家级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,举办区域或行业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活动。

03

引导优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,建设高水平、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,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规定予以支持。


巩固招生规模



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、企业职工等各类群体组织开展招生工作。



积极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,多举措多渠道扩大技工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



组织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。



鼓励各地发挥基层就业服务站作用,广泛利用网站、微信等各种渠道资源,做好招生宣传,进行生源摸底,抓好报名动员组织等工作。



坚持线上招生和线下招生多措并举,发挥多种招生渠道优势。



规范招生秩序,定期清理并对外公开招生资质。



将技工院校年度招生工作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,加大组织落实和调度工作力度。




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



组织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计划,承担培训任务,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,不断扩大培训规模,提升培训质量,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。



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,开展职业培训包示范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。



突出高技能实训特色,重点围绕高精尖缺职业(工种),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高端技能培训



加强新兴产业、智能制造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。



针对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技工院校,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。



允许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,教师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。



完善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,进一步落实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。




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



大力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,面向企业职工开放技工院校一年以上非全日制学籍注册通道